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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民團反對延長輔導工輔法延後審查 經濟部將提修法版本 並進行資料搜集

未登記工廠過渡期即將屆滿,緩衝期是否再放寬仍不明,一方面廠家憂心未來經營方向,但社會各界仍有不同意見。經濟部次長曾文生10月22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表示,但只有展延並無法解決農地工廠問題,政府方向是輔導合法化,經濟部將在這個立院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草案並做專案報告,與立委所提修法版本併案審查,另外也將編列預算,清查、分析農地工廠的產業別、污染程度,作為後續修法的依據。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0月22日原訂逐條審查由立委林岱樺、許淑華、王惠美等人所提工輔法第33條、34條及第34條之1修正案,但立委有不同意見,當天並未進入審查。同一時間包含地球公民基金會在內多個民間團體在立法院外陳情,反對讓農地違章工廠假合法,無限期污染農地,民團提出三項訴求,包括立即停審立委所提修法版本;已取得臨時登記證的違章工廠不得展延,並且2020年6月2日前完成合法,進駐工業區;新增建違建工廠全面即報即拆,中高污染限期拆遷或遷入工業區。

立委提案放寬補登期限 輔導期再延長且得展延

立委提出三個不同修法版本。現行法令僅受理97年3月14日以前低污染未登記工廠,才能申請臨時工廠登記,立委提案擴大適用至105年5月20日以前,並配合放寬臨登辦理期限,最長輔導期延長至119年6月2日。
立委林岱樺表示,農地工廠長期在台灣耕耘,政府應該給予輔導、協助。王惠美也說,景氣欠佳,又有一例一休紛擾,工輔法修法有其急迫性,應儘速定案,讓中小企業專心拼經濟。
不過蔡培慧反對就地合法及延長輔導。民進黨籍立委陳曼麗也認為,不斷修法延展輔導期限,廠商就更不會有意願移轉到園區,因此她主張,違章工廠已違反土地分區使用,如果又同時違反環境、勞動法規,應立即喪失臨時登記資格,農委會也要盡快公布第二波拆除名單。

曾文生:合法化須符要件 明年將逐一盤點經營型態

工輔法99年6月2日開放辦理臨時工廠登記,至今經過數次修正,展延輔導期,依現行規定即將在109年6月2日失效,臨時工廠登記有效期間,違章工廠比照合法工廠,享有聘用外勞等所有產業輔導措施,資格失效後,外勞配額也隨之喪失。
據了解,在11,440家申請臨時工廠登記的違章工廠,經審查通過近7,300家,然而最終成功合法化僅有38家。全台未登記工廠中,已列管有1.1萬家,未列管粗估超過3萬家。
曾文生表示,農地工廠並不會因修法就地合法,將先由中部辦公室掌握未登記工廠現況,做不同的法規調整及建立輔導機制,若要合法經營,仍必須符合一定的前提與條件。他提到,農地工廠的樣態很多,希望做完整的資料收集,包括產業別、污染程度,未來制定法規才能符合實際狀況,也強調,目的是廠商資料預登及盤點,而非「稽查」。
面對多位立委關心105年5月20日前的違章工廠如何處理、輔導措施等,曾文生說,透過資料盤點先做分類,評估在不同的標準下應如何執行,修法只會做大原則的討論,執行細節還需要與其他部會及地方政府討論。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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