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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臺北市輔導設勞資會議 改善率近九成 視個案情況規劃勞檢 督促企業儘速完成

為督促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年起優先針對轄內上市櫃公司以及僱用超過200人尚未成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列為第一階段查核對象,578家事業單位中,有503家在今年7月底已完成設置,輔導完成比例將近九成,其餘尚未成立的大型企業,勞動局除透過宣導會,讓企業了解法令規範外,也已視個案狀況規劃勞動檢查,目前正陸續進行中。

勞動局勞資關係科股長蔡惠鈞表示,配合新修勞基法三月上路,臺北市將上市櫃公司以及僱用超過200人的企業,列為勞資會議優先查核對象,目前已有87%企業完成,其餘尚未成立者,絕大多數為200人以上企業,上市櫃公司多已成立,包括有部分已在辦理中,也有一些企業對法令有所誤解而未成立。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分別舉辦,但只要適用勞基法,無論員工人數多寡都要召開勞資會議。蔡惠鈞指出,有些企業在外縣市設有廠房,以為已各自辦理勞資會議,且絕大多數員工都不在臺北市,總公司的只有少數行政、管理人員,就無需辦理,事實上總公司、分支機構都應成立,也會持續向事業單位說明,督促事業單位儘速完成。

其他聘僱員工人數未滿200人者,勞動局已在6月底前,分別針對100人至200人尚未成立勞資會議企業432家、107年1月至3月新設立而未設立勞資會議的企業269家,採發函輔導方式提醒事業單位盡快完成。

3月1日勞基法新修正實施上路迄今6個月,臺北市除已針對市區公車業進行「安平專案」檢查外,也規劃針對備查新修法規涉及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輪班間隔時數縮短及七休一例假彈性調整事業單位抽檢。其中有關第36條第4項彈性調整例假,勞動局將比對企業備查紀錄,針對指定行業辦理專案勞檢,預計11月完成;至於涉及第32條加班時數及34條輪班間隔,將併入例行勞檢中執行,檢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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