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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108年申請外勞與僑外生擬採網路申辦 將有緩衝期 有不可歸責事由可採書面申辦

勞動部建置「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提供雇主及仲介24小時送件申請服務,現行網路線上申辦普及率已達9成,為符合無紙化的數位趨勢,勞動部預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條之1修正草案,第二類外國人及第三類僑外生108年起,除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因素外,一律採網路線上申辦,有意見者可於107年12月22日前提出。
同時,預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草案,明定雇主或外國人申請第二類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除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者外,應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
勞動部指出,修法規畫108年元旦採網路線上申辦,雇主親辦或委託仲介申辦第二類外國人案件,及第三類僑外生案件,除有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外才可例外,目前規畫實施初期將會有3個月緩衝期,緩衝期間線上、書面皆可,緩衝期後一律線上申辦。
至於不可歸責或是不可抗力如何認定?勞動部表示,需以個案認定,如雇主係獨居年長者親自申辦外勞,居住偏鄉且無數位設備或能力,抑或剛好系統維護中,停止受理,基於時效,僅能書面送件。
勞動部說明,第二類外國人108年採網路線上申辦,其申請工作類別包括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製造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家庭看護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機構看護工作;至於營造類、雙語人員與廚師則維持書面申辦。
申請項目則有外國人初次招募、重新招募、遞補許可、入國引進、聘僱許可、接續聘僱、轉出、延長轉出、離境備查、行蹤不明通報、補發、資料異動之申請案。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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