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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台中市勞資爭議調解3,452件 56%成功 工資、資遣費佔最多 多元協處保障權益

勞資爭議案件逐年增加,為保障勞工權益,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多項整合性資源服務,包括免費律師駐點諮詢、設立勞工權益基金涉訟補助及生活補助。針對弱勢勞工,將主動安排調解代理人;如為遭逢職災勞工,則由專人提供「一案到底」服務。108年統計至12月中旬,已透過調解管道,協助1,829位勞工爭取權益1億6,680萬元。
勞工局統計,108年截至12月中旬,共計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3,452件,調解成立案件計1,829件,調解成功率近56%。請求項目以積欠工資佔最多,其次為資遣費。如經調解成立案件,而資方未依調解結果履行,勞工局即函文事業單位限期給付,屆期仍未給付者將依法辦理。另同時提出調解申訴案件計368件,其中經調解成立108件,不成立221件,撤回39件。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經調解不成立案件中,原因為勞資雙方對於離職原因無法達成共識,或資方因經營困難無力給付工資,或對法令誤解等。勞工局為此設立勞工權益基金,訂有涉訟補助,對於設籍台中市且在台中市境內工作的本國籍勞工,提供訴訟所需費用及訴訟期間生活補助,108年計有24案件,補助金額86萬5,347元。
此外,如因勞資爭議致非自願性失業者,得於勞動契約終止之日起6個月內向勞工局申請失業期間生活補助,108年共計有9件,補助金額20萬7,900元,保障並協助勞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
勞工局指出,針對勞資問題除了提供整合性資源服務,促使勞資爭議案件及時有效獲得解決之外,也鼓勵事業單位籌組工會進行團體協約的協商,勞工也可透過加班費、資遣費、特別休假、舊制退休金等試算功能,讓自身權益更有保障。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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