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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越南產業類薪資數額 合併勞健保調整 家庭看護工不適用 雙語人員薪資2.5萬元

配合基本工資自今年元月起調整為每月新臺幣23,100元,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醒,即日起臺灣仲介及雇主申請越勞引進文件審核,包括產業、營造業、境內漁工及養護機構類別的勞動契約、授權書、需求書及臺灣與越南仲介公司雙方簽訂互貿合約,其薪資以及勞、健保數額應配合調整,至於雙語人員薪資驗證標準,維持與2018年相同,而家庭類亦不適用基本工資,此次未作調整。
越辦處公告,修正內容包括基本工資不得低於每月新臺幣23,100元,勞工應支付健康保險費金額為每月新臺幣325元,勞工保險費為每月新臺幣462元,因此今年起雇主與越勞簽訂勞動契約時,前述金額應依新規定填寫,避免勞工在勞、健保問題產生爭議。
至於雙語人員及廚師,今年的薪資數額維持與之前相同,其勞動契約書表H3/HDLN-NM第6條第1項及第2項,以基本薪資25,000元計算,健保費為355元,勞保費為504元。
在家庭看護工薪資部分,今年越辦處未針對這個項目做調整,辦理勞動契約驗證仍維持在17,000元,與去年相同,自104年9月以來,已經超過三年未調薪。去年12月底所召開的臺印勞工會議,印方雖有建議調升至19,000元以上,然而經過長達六小時的馬拉松式談判,雙方仍未獲共識。
輸出國官員表示,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基本工資,但健保費仍須跟著調,造成未享受加薪的福利、健保費負擔卻不斷增加的不合理現象,再加上外勞薪資與健保投保薪資又分屬勞動部、衛福部主管,也形成談判上的阻礙。
截至去年11月底止,家庭看護工在臺人數共24萬783人,以印尼籍19萬2,496人佔近九成最大宗,其次為菲律賓的29,946人及越南籍的17,901人,也因此印尼的態度扮演關鍵角色,至於如何突破目前的僵局,各國還需要進一步討論,凝聚最大共識。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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