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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什麼要開警告單?勞動契約的法律依據 二、地雷區:勞工局通常「不認定」的警告理由 三、綠燈區:可以合法開立警告單的具體情況 四、警告單的黃金鐵律:如何寫才有效? 五、遇到爭議怎麼辦?外勞仲介首選推薦 |
一、為什麼要開警告單?勞動契約的法律依據
(一)解約的必要條件
根據制式的外籍勞工勞動契約第 6.1 條與 6.2 條規定,若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實不能勝任」,雇主不能隨意開除,必須經過「合理之書面警告三次以上」,並證明其無法改善,才能終止契約並要求遣返 。
這意味著,警告單不只是一張處罰單,更是雇主在未來若需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遣返移工時,最關鍵的「法律證據」。它證明了雇主已經盡到了「指導、糾正、給予機會」的責任,但移工仍無法履行合約。
二、地雷區:勞工局通常「不認定」的警告理由
許多雇主在協調會上拿出警告單,卻被委員認定無效,通常是因為理由過於主觀、違反人權,或不符合比例原則。以下是常見的無效地雷:| 爭議類型 | 勞工局可能「不認定」的情況 (無效警告) |
|---|---|
| 主觀態度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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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習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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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經教導類 |
|
| 生理/歧視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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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綠燈區:可以合法開立警告單的具體情況
有效的警告單必須建立在「違反契約」與「具體事實」上。以下是勞動契約與法規支持的開立理由:| 合法類型 | 具體事由與舉證方式 (有效警告) |
|---|---|
| 嚴重疏忽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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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合理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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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勤狀況異常 |
|
| 危害安全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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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警告單的黃金鐵律:如何寫才有效?
寫警告單不是寫日記,必須具備法律效力。全世界人力建議您遵循以下步驟:1. 5W1H 原則具體紀錄
不要只寫「工作不力」。要寫清楚:- When (時間):2024年12月1日 下午2點。
- Where (地點):客廳。
- What (發生什麼事):移工專注於視訊通話,未注意爺爺欲起身喝水,導致爺爺跌倒擦傷。
- How (如何處理):雇主當下制止並送醫,事後告知移工上班時間禁用手機。
2. 必須有雙語翻譯
勞動契約第9條規定,契約與溝通以中文為主,但為了避免「看不懂」的爭議,警告單務必附上印尼文/英文翻譯。若移工看不懂中文卻被強迫簽名,該文件在法律上可能無效 。3. 簽名與見證
警告單需要移工本人簽名確認「已了解內容」。若移工拒簽,雇主可請仲介翻譯人員在場作證,並在單據上註明「翻譯人員XXX於現場翻譯,移工已了解但拒絕簽署」,並錄音存證。五、遇到爭議怎麼辦?外勞仲介首選推薦
開立警告單只是手段,最終目的是希望移工改善,或是為了合法解約做準備。這中間的分寸拿捏非常重要,一不小心就可能從「有理」變成「違法」。
全世界人力資源仲介公司 擁有專業的雙語輔導團隊。當發生勞資爭議時,我們會第一時間介入,協助雇主判斷是否符合開立警告單的標準,並提供合法的翻譯與見證服務。我們不只是幫您找人,更幫您解決「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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