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46條自114年8月起修正,正式放寬外籍看護申請條件。80歲以上長者可免失能評估直接申請外籍看護,重症家庭還享有優先承接與高媒合次數等權益。您是否了解自己屬於哪一類?該走哪條申請路線?本篇一次整理免評條件、申請流程、費用與注意事項,幫助雇主避免走錯流程、保障權益!
一、80歲以上可以直接申請外籍看護?符合這幾項就免評!
根據修正後的新制,以下7種情況可直接申請家庭看護工,不需進行失能評估(如巴氏量表):
- 80歲以上長者:僅需檢附年齡相關證明(如健保卡或戶口名簿)
- 70-79歲癌症第二期或第三期
- 不分年齡之癌症第四期以上
- 特定重症疾病(如需24小時呼吸器照護、臥床無法翻身者)
- 具長照失能等級
- 一年內曾聘僱家庭看護者
- 失智經專科醫師診斷為輕度以上
二、重症 vs 一般案,申請流程與權益差很大
政府將申請案件分為「重症」與「一般」,流程與保障大不同:
分類 | 流程與差異 |
---|---|
重症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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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
|
三、國內推介怎麼辦?申請流程全解析
情境一:80歲以上長者(無重症證明)
- 至 台灣就業通 註冊雇主帳號
- 上傳年齡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
- 點選「80歲以上國內招募」專區
- 等待國內求才7天
- 15日內收到推介結案證明
- 向勞動部申請外籍看護許可
- 備妥醫療診斷書或長照失能等級證明
- 向長照管理中心申請推介
- 原則上1日內完成,享優先順位與配套保障
四、承接順位怎麼排?重症家庭優先
依據勞動部公告,家庭看護工承接順位如下:
- 有重大傷病、長照等級或特定重症者
- 有巴氏量表或失能醫療證明
- 80歲以上但無醫療證明者
五、雇主常見疑問Q&A
Q1:如果是重症,卻用一般流程送件會怎樣?
→ 系統將視為一般案處理,無法享有優先順位與保障,建議務必確認資格與流程類別。
Q2:重症雇主可否承接製造業移工?
→ 可,惟移工須完成20小時補充訓練(可為線上或實體課程)。
Q3:若家中照顧空窗怎麼辦?
→ 建議善用喘息服務、臨時看護、1966長照專線或社區照顧據點等支援。
Q4:申請流程可否委由仲介協助?
→ 仲介可代辦文件準備、求才登記、移工媒合、轉換等,記得簽署合法委任書並核對收費明細。
六、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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