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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勞申請必懂:違規態樣與《就服法》罰則總覽
外勞申請一定要配合工作內容與地點;若與許可不符,就會被認定為違規。以下為雇主最常遇到的情境,外勞仲介在簽約與申請流程中應逐項檢核,避免誤觸法條。- 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仍聘僱:例如聘僱許可過期仍使用人力,或聘到非自家申請的移工,屬違法聘僱。
- 非法容留或非法媒介:不得讓沒有許可的外籍人士在場工作,也不得居中媒介非法工作。
- 假聘僱真派遣/借牌:以自己名義申請,卻派移工去別的工作場所或為他人工作。
- 指派許可以外的工作或地點:家庭看護被調到工廠幫忙、或未經許可變更工作地點,皆屬違規。
- 侵占證件與財物:不得扣留護照、居留證或收取保證金。
- 15萬~75萬元罰鍰:聘僱未經許可(含許可失效)、假聘僱為他人工作、非法容留等重大違規。
- 3萬~15萬元罰鍰:指派許可以外之工作、未經許可變更工作場所、非法扣留證件等。
- 按人頭計算加罰:因聘僱外國人而資遣本國勞工者,按人數另科罰鍰。
- 5年內再犯可能入刑: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科罰金;法人與自然人可能連帶受罰。
- 廢止招募/聘僱許可:屢勸不改、情節重大者,可能被廢止全部或部分許可。
雇主小提醒:與合法外勞仲介合作,於簽約時明確標示工作地點、內容與排班;外勞申請送件後,依許可執行,避免「臨時幫忙」變成違規風險。
二、外籍看護轉換雇主與接續聘僱:流程與文件
外籍看護若因被照顧者狀況改變、家庭結構變動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轉換雇主,原則上應依法辦理接續聘僱,並由外勞仲介協助辦理文件與申請流程。常見文件如下:- 三方或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書:外國人、原雇主與新雇主三方合意,或外國人與新雇主雙方合意之證明。
- 雇主終止聘僱或離境備查文件:如「外國人離境備查申請書」或地方政府終止聘僱通知。
- 移工異動與身分文件:移工異動通報、護照/居留證影本、必要之醫療或狀況證明。
成功核准後,外籍看護在新家庭上工,聘僱期限沿用原許可剩餘年限,不會重算。外勞申請若透過外勞仲介統籌,補件效率更高,爭點更少。
三、外籍看護尚未到任的空窗期:長照2.0如何銜接
外勞申請到核准、或外籍看護轉換雇主到正式到任,中間常有空窗期。此時可先啟動長照2.0,確保照顧不中斷:- 可使用的服務:居家照顧、專業護理/復健、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失智社區據點、巷弄長照站等。
- 如何申請:撥打 1966 長照專線,依不同情境(申請期間、轉換雇主、行蹤不明、返鄉、期滿離境)提供對應文件,快速媒合資源。
- 新制亮點:自114/9/1起,於原核定照顧與專業服務額度30%內,可搭配社區式服務(如日照、家庭托顧)更彈性。
情境示例:外勞申請已送件、外籍看護預計兩週後到任;雇主先用日間照顧+巷弄長照站,透過就業通與外勞仲介同步追進度,銜接無縫、家屬壓力大減。
四、相關連結與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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