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 長照新制5大修正|外籍看護家庭最有感的變化
- 30%額度更彈性|外籍看護/外籍幫傭家庭如何搭配日照家托
- 智慧科技輔具補助升級|第二組給付與申請限制
- 服務碼與資格微調|到宅沐浴車、足部照護、營養照護等
- 分期施行時間表|114/9/1、115/1/1、115/7/1
- 雇主實務建議|與外勞仲介協作辦理外勞申請
- 權威連結與延伸閱讀(藍色+底線)
一、長照新制5大修正|外籍看護家庭最有感的變化
外勞申請前後常遇到照顧空窗,這次修正讓家戶能更彈性配置長照與外籍看護的工作分工。
- 服務對象擴大:失智症不再限「50歲以上」,確診即納入;新增「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收案對象可申請,出院返家銜接不斷線。
- 排除條件明確:全日住宿式與團體家屋使用者,不適用本辦法,範圍更清楚。
- 身分別名稱調整:為避免與社救法混淆,長照身分別改為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交通接送改採「分區原則」,以「第一區、第二區」標示。
- 外籍看護家庭額度放寬:維持「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30%」原則,但可用的服務面向明顯擴大(見下一節)。
- 智慧科技輔具導入:新增第二組給付,上限提高並納入感測與看視類輔具,照顧更安全、效率更好。
二、30%額度更彈性|外籍看護/外籍幫傭家庭如何搭配日照家托
過去外籍看護家庭的30%額度多限於專業服務,現在可用於「居家照顧服務以外的照顧組合」,並擴及外籍家庭幫傭與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
- 可搭配的社區式服務:日間照顧(Day Care)、家庭托顧(家托),協助主要照顧者喘息,延緩失能。
- 實務配置示例:平日由外籍看護負責在宅照顧;每週2~3天安排日照或家托,讓家屬可處理就醫、申辦外勞申請文件或休息。
- 與外勞仲介協作:請仲介提供月度值班表,將日照時段與看護排班整合,避免重疊或空檔。
三、智慧科技輔具補助升級|第二組給付與申請限制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新增「第二組給付」:3年上限可達6萬元(第一組為3年4萬元)。
- 納入項目:移位/移動、沐浴排泄、照顧床、安全看視等智慧輔具;具備感測、紀錄、傳輸與警示功能,可降低跌倒與夜間走失風險。
- 申請限制:115/06/30前已領第一組給付者,需滿3年方可申請第二組。
- 外勞仲介建議:由職能或物治師先做家訪評估,再與仲介、雇主三方確認採購清單與安裝動線,避免與外籍看護的照護流程打架。
四、服務碼與資格微調|到宅沐浴車、足部照護、營養照護等
- BA08 足部照護:限糖尿病患者且有步態/皮膚/傷口問題之對象,服務更聚焦。
- BA09/BA09a 到宅沐浴車:限長照等級第5~8級重度失能者,並要求服務人員完成認可訓練。
- BA15 家務協助:修訂「獨居者」定義,失智症不再限50歲以上,僅須經確診。
- CA08 個別化服務計畫:失智症者移除年齡門檻,加速早期介入。
- CB01a 營養照護:新碼別取代舊CB01,每次給付費用上調,提升專業投入誘因。
- F碼 居家無障礙改善:整併並新增FA22~FA44等細項,如固定/可動式扶手、床邊扶手、防滑地面、截水槽、浴廁與流理台改善、移動式清洗槽等;另增通則,清楚界定修繕範圍與申請規定。
五、分期施行時間表|114/9/1、115/1/1、115/7/1
本次修正採分階段上路,多數條文自114/09/01施行;涉及智慧科技輔具與失智症年齡放寬等較大變動,將於115/01/01或115/07/01生效。
- 114/09/01:身分別與交通接送、部分服務碼調整等先行施行。
- 115/01/01、115/07/01:智慧輔具第二組給付、失智症不設年齡門檻等依項目分批上路。
- 雇主行動建議:與外勞仲介協調外籍看護到任時程,先行用日照或家托銜接30%額度,並預約輔具評估。
六、雇主實務建議|與外勞仲介協作辦理外勞申請
外勞申請與長照服務是雙軌並行;妥當排程能讓家庭照顧不中斷。
- 申請流程對齊:請外勞仲介提供送件/核准/到任時間軸,並與長照個管排定日照或家托時段。
- 文件盤點:提前備妥醫嘱與等級評估、身分證明、居家地址與照顧地點、定型化契約草案等,縮短外勞申請補件時間。
- 照顧分工:規劃外籍看護的日常工作表,並以智慧輔具降低搬抱風險與夜間看視壓力。
- 合規提醒:排班與工作地點須與許可一致;若需轉換雇主,應依程序辦理接續聘僱,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