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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就服法》修法保障外勞 陳瑩籲別忘原住民工作權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取消外勞在台工作3年期滿後須強制出境的規定。不過,民進黨立委陳瑩說,外勞工作領域與原住民有重疊性,修法恐使原住民的就業條件與外勞的差距拉大,她原本希望將修法拉下協商,但上午經黨團會議討論,黨團最後決定還是支持這個修法。雖然如此,她還是要呼籲,希望政府重視原住民就業權益,保障原住民。

陳瑩說,比較原住民與外勞在國內的勞動條件,外勞有1955申訴專線,專線並有多國語言服務,申訴後,還有專人訪視協助處理;如果發生勞資爭議,政府還會以就安基金補貼被安置的外勞,每天500元,這些原住民都沒有。且比起常常必須依靠打零工的原住民來說,外勞的加保狀況比原著民更佳。她呼籲政府,雖然為了保障人權,通過《就服法》修法,但也別忘了本國人、原住民的勞動權益。
對此勞動部表示,修法未排擠本國勞工及原住民就業機會,亦不影響本國勞工及原住民之勞動條件。勞動部指出,雇主有聘僱外勞需求時,依《就服法》第47條規定,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如仍有招募勞工不足情形,且雇主符合申請外勞資格者,才能申請引進外勞。
此外,雇主若因聘僱外勞而有非法解僱本國勞工或降低勞動條件者,依《就服法》第54條第1項及第72條第1款規定,將廢止雇主現有聘僱許可或於2年內針對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案件不予許可或中止引進。

(曾盈瑜/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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