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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一例一休恐修惡 勞團籲先還7天假

一例一休新法上路9個月,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宣布《勞基法》會檢討修正,又總統蔡英文2日接受媒體專訪指出,因在野黨壓力下才導致一例一休失去彈性,應分階段檢視並處理《勞基法》的爭議,現階段擬增加企業彈性,接下來也會考慮因應不同類型的新創企業,給予彈性;對此,勞團3日上午記者會,若要修一例一休,應先把被刪除的7天國定假日還給勞工。
包括工鬥、桃園市電子產業工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等工會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將把聯合發行的產職業工會聯合刊物《工呼哩哉》,寄給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賴清德和勞動部長林美珠,表達反對修法,要求還回7天國假的訴求。同時也將提出勞團版的《國定假日法》修法草案,並尋求立委支持、提案。
桃園產業工會顧問毛振飛表示,政府要給彈性,根本是讓勞工被彈性,大家都再傳,一例一休再修法,就會變成「一例不休」,勞工根本沒有休假時間。
2016工鬥發言人陳姳臻指出,一例一休傳出修法,主管機關從沒提出任何數據、也沒有任何版本,依據主計總處勞工每月加班平均僅8點多個小時,資方團體卻要求再調高法定上限46小時,真的不懂理由。另外,2016工鬥在行政院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進行「還我7天假」連署,已經破5,000人門檻,他們盼政府仿效日本增加國定假日,不僅可以縮短勞工工時,還能刺激消費。
電資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表示,一例一休的目的是要讓資方開始控管加班工時、進而縮短工時;但在科技業人力不足,資方不願意增聘人手,勞工工時過長問題並未解決。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面對一例一休再修法,一例一休不是勞團要求的,若要修法,一切回歸原點,先還給勞工被砍7天假,還了7天假,也不等於就同意修法,所有對勞工有利修法都不能再修惡。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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