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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6

新北市外勞解約驗證 開放隨到隨辦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外勞辦理解約驗證,即日起取消事前預約才能申辦的規定;但如現場等候的人數較多,仍須依序排隊。勞工局建議仲介業者,為避免現場等待的時間過長,可先來電詢問該時段的辦理人數,勞工局人員現場確認無誤後,現場即可發給解約驗證證明。

為保障外勞工作權益,確認未遭雇主及仲介強迫遣送回國,勞委會規定勞僱提前解約的案件,須至當地勞工局進行解約驗證,以確認未遭受不當對待。這項措施已實施多年,各地勞工局為管理上的便利,多數都會要求事前預約驗證時間;除非事由可歸責於外勞個人因素,必須儘速返國,才能在現場直接辦理。

上述做法,有仲介業者認為,部分不適任的外勞,驗證時雖同意回國,但不久後又反悔,一旦確認無法繼續工作,可能增加逃逸的機率,也因此解約驗證實施初期,造成雇主及仲介相當大的反彈。

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新北市府推動免證書、免謄本的政策,主要希望能夠盡量簡化申辦的流程,配合這項措施,這次將外勞解約驗證的服務也納入,目前外勞及雇主前來申辦,已做到「隨到隨辦、現場發證」,達到便民的目的。

外勞事務科指出,過去新北市受理解約驗證,規定須先預約時間,再由該局雙語諮詢人員確認外勞真意,核發證明也有一定的作業時間,若同意核發證明,再通知雇主親至現場或以郵寄的方式領件,所需耗費的時間較長。

這項措施上路後,若確認無勞資爭議,勞工局即同意核發證明,外勞可持該證明直接至機場,對於急需回國的外勞也省去相當長等待的時間。若勞僱無法合意,就會進入協調的程序。

解約驗證應備文件上也有所簡化。雇主若為製造業,因勞工局可透過經濟部查詢事業單位資料,因此不須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以及公司登記證等「三證」;但其餘業別目前尚無類似機制,因此仍須提供雇主身分證影本或養護機構立案證明。

另外,薪資切結書部分也已取消。相關人員說明,這份切結書主要是確認外勞的薪資、稅金、機票等費用是否已結清,承辦人員也都會向雇主口頭確認,做成紀錄,因此刪除檢附切結書的規定。

(轉自外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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