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傭新聞 勞工新聞
201209-10

外勞鐘點式服務 最快明年試辦

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將有突破性變革。勞委會研擬開放非營利機構聘雇外籍看護工,由民眾依按時計費向機構申請外勞到家裡提供鐘點式服務。外勞受雇於機構,不必住在被照顧者家中,民眾使用照顧服務時,無需承擔外勞生活照顧、繳納就業安定費、健保費和外勞逃跑等責任。這項新措施最快從明年開始試辦。

勞委會曾經在九十九年提出機構外派外勞試辦計畫,但因部分民間團體考量缺乏外勞管理經驗,對雇主需負擔責任也有疑慮,參與意願不高,試辦計畫不了了之。最近隨著台灣社會高齡化漸受重視,家庭看護需求增加,勞委會決定重啟這項試辦計畫,預計十月邀集各縣市政府及非營利團體代表研議修法。

目前已經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有意在新北市開辦,整合本國籍居家服務員與外籍看護人力,以兩者「互補」提供被照顧者更好服務。弘道今年四月已開始籌辦,就等勞委會修法,讓非營利團體可以合法聘雇外籍看護。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組長傅慧芝表示,研擬推動的「外籍看護外展服務試辦計畫」,係由非營利機構承擔聘雇外勞的管理責任及成本,包括就業安定費、勞健保、外勞的生活照顧與行蹤不明風險等。為確保本國看護就業權益不受影響,機構聘用本勞與外勞看護人數需符合一定比例。

傅慧芝指出,申請派遣外勞看護的資格,初步鎖定已由醫療團隊評估符合聘雇外籍看護資格的民眾,可選擇不聘用外籍看護工,而是依家庭照顧需求申請鐘點服務,由機構派遣外勞到家裡。若民眾需要廿四小時服務,也可由機構調配本國與外籍看護人力輪班到府服務。

目前本國籍看護行情一天二千元、一個月六萬元,相較於外籍看護月薪一萬五千多,加上仲介服務費和就業安定費,雇主只需負擔二萬出頭。多數民眾在經濟考量下,選擇外籍看護,若遇到專業不足或溝通不良的外勞,也僅能無奈接受。機構派遣外勞若能順利上路,除了鐘點服務以外,也可選擇本勞與外勞輪班照護等更彈性的選擇。

不過,「價格」還是試辦計畫能否成功的關鍵。傅慧芝表示,機構外派外勞如何計薪,都還要再精算;價格是否具備誘因,取決於民眾想要什麼樣的服務品質。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1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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