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突然失聯、無故離職,家中照顧頓時斷線,雇主該如何因應?本篇文章一次整理合法通報流程、逃跑認定標準、罰則風險與遞補申請規定,協助雇主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8條與相關行政命令,合法、有效處理外籍移工逃跑事件。
一、什麼情況算「逃跑」?要通報嗎?
外籍移工若有以下行為,即構成《就業服務法》第58條所稱之「逃逸」情形,雇主有法定通報義務:
- 離開工作地點超過3日以上,且無法聯繫
- 未經請假即擅自離職、失聯
- 被發現從事非許可工作(例:自行轉換雇主)
提醒:若雇主未依規定時限主動通報,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喪失遞補聘僱資格。
二、通報流程與時限怎麼抓?
雇主應於曠職第4日至第6日內向各主管機關提出通報。程序如下:
- 向所在地移民署通報移工失聯
- 同步通知:
- 地方政府勞工局
- 警察局外事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通報書(各縣市格式略有差異)
- 聘僱許可函影本
- 移工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勞動部|雇主聘僱管理系統
三、雇主是否能遞補新看護?必須等待多久?
根據勞動部112年5月修正公告,家庭類(看護、幫傭)雇主於通報逃逸滿30日後即可申請遞補:
- 原聘僱許可仍有效者:可於30日後向地方勞政單位申請遞補許可
- 聘僱許可剩餘不足6個月:無法遞補,須重新申請招募許可
- 雇主身分與聘僱證明
- 警政與移民署開立的通報紀錄/協尋證明
- 遞補申請書與健康照顧證明文件(如巴氏量表)
四、等待期間怎麼辦?可用替代人力嗎?
外籍看護逃跑後,雇主面臨照護空窗期,建議使用合法替代方式:
- 申請政府提供之「喘息服務」、「居家照護」
- 雇用合格之本國照服員臨時支援
- 由家庭成員短期接手照顧
衛福部|居家照護說明 切記:勿僱用非法身分者,否則觸犯刑責與高額罰鍰。
五、仲介公司該負責嗎?雇主能否要求協助?
依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管理規則》第28條,合法仲介應提供協助:
- 協助雇主完成逃逸通報程序
- 整理遞補申請文件
- 轉介臨時照護資源
六、常見逃跑原因分析與預防建議
根據國發會與移民署分析資料,逃逸常見原因如下:
- 語言與文化隔閡,導致心理壓力
- 超時工作與缺乏休假
- 被誘惑從事非法高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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