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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勞中途離職,機票誰出的判斷關鍵 (一)檢視「勞動契約」怎麼簽 二、機票責任歸屬一覽表:3種常見情境解析 (一)情況A:可歸責於移工(自願離職/違規) (二)情況B:可歸責於雇主或不可抗力 三、處理離職爭議流程圖:雇主自保步驟 四、延伸閱讀與外勞仲介首選推薦 |
一、外勞中途離職,機票誰出的判斷關鍵
(一)檢視「勞動契約」怎麼簽
許多雇主在遇到外籍看護要求中途解約時,第一時間的反應往往是憤怒與不解。其實,關於機票費用的負擔,最直接的法律依據來自於雙方簽署的「勞動契約」。
根據勞動部提供的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規範,以及一般常見的制式勞動契約,機票費用的原則通常如下:
- 聘僱期滿:若移工完成合約(通常為三年),雇主應負擔返國機票。
- 中途解約:若未滿期而解約,則需視「解約原因」歸責於哪一方來決定。
簡單來說,「誰違約,誰負責」是大原則。如果雇主沒有違反合約,而是移工單方面因個人因素(如思鄉、結婚、不適應)要求離職,雇主通常不需要負擔其回程機票。但詳細條款仍須以您當初簽署的文件為主。
若您對合約內容有疑慮,或當初是透過直聘辦理而搞不清楚狀況,建議諮詢專業機構。相關直聘風險可參考:申請外籍看護,勞動部說可以直聘,這是甚麼?直聘與委託仲介優缺點對照
二、機票責任歸屬一覽表:3種常見情境解析
為了讓雇主能快速判斷自己是否需要掏錢,我們整理了以下常見的離職情境與費用責任歸屬表:| 解約情境 | 具體狀況舉例 | 機票費用誰負擔? |
|---|---|---|
| 移工個人因素 (歸責於移工) |
1. 工作未滿一年,因思鄉、家裡有事要求返國。 2. 覺得工作太累、不適應,主動提出辭呈。 3. 因違反法規或重大過失遭雇主解聘。 |
由移工自行負擔 (若契約無特別約定) |
| 雇主因素 (歸責於雇主) |
1. 雇主因經濟問題無法繼續聘僱。 2. 被看護者往生,雇主主動提出轉出或解約。 3. 雇主違反契約導致移工要求終止合約。 |
通常由雇主負擔 (或雙方協調) |
| 不可抗力/期滿 (雙方無過失) |
1. 三年合約期滿,移工不續聘返國。 2. 移工因傷病經醫生證明無法繼續工作。 3. 雙方合意解約 (協議結果)。 |
通常由雇主負擔 (合意解約則視談判結果) |
(一)情況A:可歸責於移工(自願離職/違規)
這是雇主最常遇到的狀況。當外籍看護工作未滿一年,卻因為「想家」、「想換工作」或「不適應」而要求離職,這屬於移工單方面違約。在這種情況下,除非雇主「佛心」願意贊助,否則依據常規契約,回程機票費用應由移工自行支付。
注意:雇主不能直接從移工薪資中「預扣」機票錢,這是違法的。必須在結算薪資時,由移工同意支付或自行購買機票。
(二)情況B:可歸責於雇主或不可抗力
若是因為被看護者過世(雖然非雇主故意,但屬於契約終止),或者是雇主財務狀況改變而無法繼續聘僱,這類情況下,為了順利讓移工離境或轉出,實務上多數會由雇主負擔機票,或是協助移工在台灣轉換雇主(若移工選擇留在台灣轉換雇主,則無須購買機票)。
三、處理離職爭議流程圖:雇主自保步驟
當外勞提出離職要求時,請依照以下步驟處理,保護您的權益:| STEP 1. 確認意願與原因 釐清是「想回國」還是「想換雇主」 確認離職原因是否合理 |
→ | STEP 2. 查閱勞動契約 拿出當初簽署的合約 確認關於「機票費」的條款 |
| ↓ | ↓ | |
| STEP 4. 簽署解約協議書 白紙黑字寫明離職日、薪資結算 註明機票由誰負擔,避免後續爭議 |
← | STEP 3. 協調與通報 透過仲介進行勞資協調 向勞工局進行解約驗證通報 |
處理外籍移工的離職與解約,牽涉到移民署居留證註銷、勞動部廢聘、衛生局退保等繁瑣行政流程。若處理不當,雇主可能會面臨法律空窗期或罰款。
四、延伸閱讀與外勞仲介首選推薦
面對外籍看護未滿一年就想走,雇主除了要釐清費用,更重要的是如何快速找到下一個替補人選,避免家中長輩無人照顧。選擇一家負責任的仲介公司,能在勞資爭議發生時,第一時間為您爭取權益,並妥善處理機票與離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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