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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工輔法、消防法草案通過 提高違規罰則 未依規申報直接處分 最高罰鍰增加百倍

在屏東明揚公司發生的大火造成嚴重傷亡事件後,行政院於11月30日通過工廠管理法及消防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以加強對工廠的安全管理。此次修法重點在於提高工廠違反製造、加工及使用危險物品申報義務的罰款上限,從原先的5萬元增至最高500萬元。主管機關將直接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或申報,明確規定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必須常時備置消防搶救所需的必要資訊。此外,若廠商未落實自主管理而導致人員死傷,最高可對管理權人課以7年刑責。

工廠管理法修正草案主要涉及第28條之14、第31條及第39條,將違反現行危險物品申報義務的處罰提升,並刪除舊有相關條款。經濟部說明,為因應工廠規模大小和違規情節的不同,大型工廠一旦出現管理缺失,恐引發重大工安事故,因此提高罰金額度。

消防法的修正則增加了10條文,強化吹哨者獎勵機制、消防人員資訊權、提高廠商在設備維護及安全管理上的罰則,並增訂對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的罰則。內政部指出,為鼓勵揭露不法行為,將危險物品場所的揭弊者範圍擴大至所有工作者,並將實收罰鍰的一定比例作為獎勵金。

此次修法還包括了對於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儲存場所應備置必要資訊的規定,以及對具有危害性化學物品的場所設置危害風險標示版的要求。違反這些規定的處罰範圍由3萬元至300萬元不等。

這些修法顯示出政府對工廠安全管理的重視,同時也提醒了相關業者必須積極遵循新規定,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對於需要外勞申請、外籍看護、或尋求外勞仲介推薦的業者而言,這些新規定也將影響其營運管理和勞工安全標準,促使企業更加重視員工的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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