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勞得病會被遣返嗎?先搞懂哪些屬於高風險傳染病
根據衛福部疾管署與勞動部規定,並非所有疾病都需要解約或遣返,但以下「特定傳染病」若未配合治療,聘僱許可將被廢止:
- 肺結核(未配合都治治療滿 15 天)
- 結核性肋膜炎
- 多重抗藥性結核病
- 漢生病
- 阿米巴性痢疾(治療後糞便檢查未三次轉陰)
(一)得病就不能繼續工作嗎?能否留台治療?
如非多重抗藥性肺結核,或移工願意配合治療,雇主可協助申請都治,讓移工留台完成療程。治療成功並取得完治證明者,視為健檢合格,可繼續工作或轉換雇主,無須解約。
(二)確診後雇主要做什麼?先送醫再準備三文件
雇主收到診斷書後,應準備以下文件並於 15 日內向所在地衛生局申請都治:
- 診斷證明書
- 都治同意書(可至疾管署網站下載)
- 移工護照與居留證影本
二、不配合治療怎麼辦?雇主的合法解約流程
若移工拒絕都治或確診為高風險個案(如多重抗藥性結核病),衛生局會通報勞動部,並核發「廢止聘僱許可函」。此時雇主須依規完成遣返手續,並履行安置義務。
(一)返國前可以直接解約嗎?
不可擅自終止合約。即便政府廢止聘僱資格,雇主仍應妥善安置移工,包含:
- 提供住宿與三餐直到出境
- 配合衛生局要求進行出境安排
- 不得停發薪資或私下遣返
(二)可以搭飛機返國嗎?需痰培養為陰性
若移工須搭乘超過 8 小時的航班出境,原則上應配合治療至**痰液培養為陰性**,或獲得醫師證明其無傳染風險。未符合條件者,航空公司可拒絕承載,延誤遣返進度。
三、實務提醒:安置不當,雇主也可能違法
在移工生病期間,雇主不可忽略安置責任,包括:
- 肺結核個案:提供通風單人房,要求配戴醫療級口罩
- 腸道傳染病:安排專用廁所,加強洗手與區域消毒
- 非住院者:每日三餐、洗衣用品、藥品照護
查詢合格健檢與複檢醫院名單:指定醫療機構名單
四、結語:照顧移工健康,也是在保護家庭
面對外勞罹病,雇主首重的是「依法處理」,從就醫、通報、都治申請到最終安排,都有明確的標準流程。若能妥善因應,不僅能保障移工權益,也能守住自身雇主責任,避免未來聘僱出現法律爭議。 若您對於病中移工該如何安置、是否可以轉聘或解約仍有疑問,歡迎私訊我們,讓專業團隊協助您解決難題,守住您的照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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